• 石斛种植是保山市龙陵县的三大特色产业之一,与姬松茸、黄山羊被誉为农民致富的“吉祥三宝”。龙陵县龙新乡荆竹坪村的农户韩永金从事紫皮石斛种植已有八年。去年以来,韩永金想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却因资金紧张未能如愿,也曾想过申请银行贷款,但因无抵押、无担保的原因而止步。  正当韩永金犯难的时候,邮储银行保山市分行于今年9月份开始在荆竹坪村开展信用村建设工作,该行客户经理主动与其取得联系,为其申报“信用户”,随后办理了贷款申请手续。几天后,一笔10万元的纯信用贷款就到了韩永金账上。有了这笔资金,韩永金开始着手扩建,“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租地、买苗、买基质、肥料等,再雇佣几名工人搭棚、接水管、种植,希望来年能有好收成,如果不出意外,明年能收入20万元左右,能把贷款还上。”韩永金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据了解,邮储银行“信用村”建设,是该行优选信用环境良好的行政村,授予其“信用村”称号并授牌,村庄被授予“信用村”称号后,农户经营者可直接申请纯信用贷款。通过创建“信用村”,可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是邮储银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邮储银行在龙陵县的信用村建设工作自2017年就已开始,今年以来,为了帮助更多像韩永金这样靠勤劳守信致富的农户经营者,该行进一步优化了“信用村”建设流程,提高了建设效率。截至2021年10月,在龙陵县域内已建成25个“信用村”,累计投放信用贷款435笔,金额2700万元,投放到石斛种植产业的资金近200万元。  “石斛种植离不开水,农户发展产业致富离不开我们金融资金支持,服务‘三农’、推动乡村振兴是我们的使命与责任,我们将加快信用村建设步伐,为更多的种植户解决融资难问题。”望着韩永金种植基地上绿油油的紫皮石斛,该行信贷客户经理张明刚和赵德荣眼里充满了信心与希望。

    专栏
    2021-11-08
  •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近日,《关于新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意见》从提升政治站位、加大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六方面提出27条细化举措。  《实施意见》指出,当前新疆尤其是南疆四地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艰巨,乡村振兴资金需求依然巨大,新疆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助力新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实施意见》首先明确了今后几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新疆金融机构要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力度,过渡期内,力争实现全疆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产业带动贷款增速高于涉农贷款增速;力争实现全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速高于涉农贷款增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户数量明显增加;力争实现南疆四地州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疆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实施意见》提出,新疆金融机构要推动保险期货服务乡村振兴增量扩面,过渡期内,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力争实现脱贫地区农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中央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稳步推进,棉花“保险+期货”持续实施;持续提升乡村振兴基础金融服务水平,过渡期内,实现村级行政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加快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大对粮食、棉花、林果业、畜牧业、区域特色农业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的金融支持,做好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要丰富服务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农业主体的金融产品和模式;要持续拓宽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范围,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发挥好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  《实施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印发。

    专栏
    2021-11-04
  • 原标题: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秩序(权威访谈)  ——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监管部门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怎样的成效?金融如何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  我国金融体系开放性、竞争性、公平性、包容性、普惠性处于较高水平  记者:如何看待当前金融业发展的整体情况?金融领域产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有哪些?  郭树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短短40多年的时间里,就构建起一个全球第二大的现代金融体系,而且有的方面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这充分说明我国金融体系具有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其开放性、竞争性、公平性、包容性、普惠性处于较高水平。而且我国金融体系没有发生过系统性风险,这也是世界上非常少见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取得这样的奇迹绝非偶然,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创造的伟大成就,还是中国几千年优秀商业文明传承发展的丰硕成果。  总体看,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竞争程度很高,但我们也必须看到,金融某些领域、某些环节也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  这些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金融业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也得到快速发展。但风险与金融相伴而生,越是发展快的金融体系,风险越容易积聚。我国现代金融体系发展历史较短,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加之近些年来高新技术层出不穷,新技术在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风险。  坚决打破垄断,严格依法监管,坚持稳中求进,促进健康发展  记者:中央多次强调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金融管理部门在规范金融发展方面有哪些工作思路?目前已经取得哪些成效?  郭树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时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是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这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和方针是完全一致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及时开展金融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整治,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秩序。具体工作原则是“坚决打破垄断,严格依法监管,坚持稳中求进,促进健康发展”。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既有利于改善普惠金融服务,又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打破垄断、防止不正当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正是为了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劳动者、经营者等各方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实现更高的生产力水平,有利于加快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进程,创造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  概括起来关键就是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就是必须首先做到遵守法律、尊重法治、服从监管。许多金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一些领域特别是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方面的法律,需要根据行业发展实际不断健全完善。例如,要将安全性与便利性相协调,制定执行数据保护、个人隐私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国家秘密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另一方面,坚持守正创新。金融领域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贯彻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国经济金融管理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现象,当出现损害存款人、保单持有人、金融消费者或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不论其有什么理由和借口,都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惩处。守正就是坚守人民至上,在这个大前提下,才能鼓励金融创新,否则就会走偏方向。创新是用新理念、新产品、新技术、新流程来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只有把握正确方向,创新才有好的结果。  通过守正创新、依法依规才能够做到规范和发展并重,既规范又发展,不是说规范不发展了,也不是光讲发展不规范。  前期,我们针对金融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实际需要,在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其他金融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对互联网平台,我们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对于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零容忍”,坚决制止监管套利。  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记者:下一步,金融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支持民营经济方面还会有哪些重要举措?  郭树清: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不断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取得积极成效。截至8月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52.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42万亿元,增长11.5%。今年已为7000多万户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户数增长30%。前8个月,银行机构新发放的企业类贷款中,53%发放给民营企业,这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是匹配的。截至三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6万亿元,同比增长27.4%。目前,中国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大概在30%左右,这在国际上已处于领先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一是鼓励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用好数字化手段,推动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准确掌握使用水电煤气缴费、工商、纳税情况等企业信息。二是持续推动银行机构下沉服务重心,进一步发扬“扫街查数”和“走村串户”精神,深入企业、社区了解实际情况,帮助民营企业获得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三是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私募基金、天使基金的潜力,拓宽民营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渠道,使金融供给在融资周期等方面更好匹配企业需求。

    专栏
    2021-11-03
  • 使用一套话术、一个模板,一些“中介”在短期内盯住一家银行进行恶意投诉。一旦发现哪家银行更“好说话”,就“瞄准”对其进行“狂轰滥炸”。  如此信用卡代理投诉乱象,几乎是所有银行都面临的“痛点”,让多位信用卡从业人士直言“很头疼”。  当前,信用卡代理投诉呈现出什么特点、隐匿了哪些风险?信用卡行业如何有效应对、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期走访了相关机构,采访众多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寻求破解乱象之道。  愈演愈烈!信用卡代理投诉规模化、组织化  什么是信用卡代理投诉?  近年来,一些反催收联盟和职业投诉等“黑灰产中介”,宣称可“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等问题,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支付高额服务费。  所谓“代理维权”,往往只是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事实,代消费者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有效沟通,并以缠诉闹访等手段施压以达到逃废个人债务、减免息费、长期分期等无理诉求。  “有中介帮助客户虚构就医证明,甚至是陷入传销的报警回执等各种假材料。实际上是诱使一些人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支付高额服务费用,以实现暂时逃避履行还款义务的目的。”一位银行信用卡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  近年来,代理投诉活动快速增长,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等趋势。  “从2019年开始愈演愈烈。”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陈大鹏表示,信用卡代理投诉已成为一个“产业”。在公开平台经常能看到关于哪家银行比较“好说话”的讨论,而被认为“让步多”的银行,接下来往往会被“集火攻击”成为恶意投诉的重点。甚至,“有时候解决了一个客户的问题,会带来更多客户的问题”。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在P2P等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治理后,很多“黑灰产中介”开始转向银行,抓住银行怕投诉、怕负面舆情的心理,违法代理信用卡投诉。这已经严重干扰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秩序,影响金融机构对正常消费者的服务。  恶意投诉有固定模板解决路径还可进一步畅通  对于非法代理投诉,银行当前主要通过模板化的话术、高度一致的诉求、特定的投诉流程以及声纹信息等方式识别,但因为非法代理投诉操作手法隐蔽,界定取证困难,公安和司法渠道的解决路径还不够畅通。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合规总监闫春仲告诉记者,对于恶意投诉,目前主要以判断模板化的话术为主,比如,多人投诉有统一的话术和说辞;通过声纹判断,打电话的为同一个人或同几个人;诉求基本一致,流程也高度相似,并往往很快寻求监管投诉。“我们目前正搭建相关工具,通过智能判断和语音判断,来判定是否属于同一个团伙。”他说。  “黑灰产代理投诉,有时并不会经过银行的服务渠道,而是直接向监管部门投诉,这一做法的占比很高。”一位银行信用卡从业人士表示,在一些投诉后,银行甚至无法与持卡者本人取得联系。代理投诉中介往往通过隐蔽手段对客户进行截留。  对于代理投诉乱象,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起来还存在一定困难。比如,举证需要做大量工作,要收集很多同类项;尽管有银行在司法层面进行探索,利用科技手段更高效地启动诉讼流程,但总体还是存在周期长、执行难的问题。  即使行业普遍面临恶意投诉冲击,但信用卡从业者认为,应守住银行的底线。因为妥协会助长不良气焰,更不利于长期的社会信用建设。  “信用卡行业要尽力满足每一位客户的正常诉求,面对大量客户难免会有投诉,我们要保证出现投诉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和纠偏。然而,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金融制度的不合理诉求,不应也无法予以满足。”陈大鹏表示。  有银行信用卡从业人士称,已经对一些不讲信用的客户进行清退和管理。“如果是这些人本身就违法违规、违反社会信用,银行还要耗费资源进行各类回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更多消费者的权益。”他说。  非法代理投诉损害消费者权益多地关注相关风险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度日益提升,相关精神不仅体现在法律文件与政策法规中,也在金融机构内部深化、细化。  然而,打着“帮助”消费者处置债务旗号的信用卡代理投诉,不仅阻断消费者正常反馈通道,对消费者而言更存在多重风险隐患。  首先是信息泄露风险。有些团伙会把消费者个人信息恶意使用在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等业务上。其次是经济损失风险。除了被收取高额“服务费”,消费者还可能被截留侵占资金,代理投诉中介采取的拖延偿还欠款等方式,也会产生逾期滞纳金及罚息。更有影响征信记录的隐患。如果消费者在教唆下暂停或拒绝还款,可能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去年3月,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曾协助上海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个职业投诉人犯罪团伙。上海地区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咨询电话,一度受到大量恶意投诉电话骚扰,接通率大幅下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协调合作机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上海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侦查、收网,最后抓获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12人,当场缴获大量电子设备、银行卡、横幅条等作案工具,扣押涉案资金464万余元。  信用卡代理投诉风险已经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多地陆续推出风险提示或协同联动的治理举措。  去年以来,北京、海南、深圳、吉林、福建、辽宁、青海、湖南、广西、黑龙江等多地银保监局发布涉及银行卡的“代理投诉”风险提示或防范、打击相关行为的通告,一些发布还联合了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公安机关。  其中,福建银保监局今年9月份透露,已印发工作方案,成立打击不良代理投诉举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和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分别成立银行业和保险业打击不良代理投诉举报工作专班小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同样在9月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的公告,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抵制“非法代理投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信访、司法、地方金融局等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建议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信用卡代理投诉乱象治理,或将在汇聚各方力量后迎来破局。  董希淼建议,要注意区分消费者投诉和非消费者投诉的区别;区分消费者合理投诉与不合理、不合规投诉的区别;进一步优化投诉统计机制;应进一步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可以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公安、法院、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上下联动的集中专项整治,批量打击违法团伙。  另一信用卡从业人士也表示,反催收联盟和不良代理投诉已经对金融稳定和国有资产造成影响和损失。未来建议公安和司法机关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黑灰产和恶意逃废债。  闫春仲建议,一是搭建行业黑名单制;二是同业间形成一致行动,按同等尺度对恶意投诉进行处理;三是探索更好地运用司法手段处理非法代理投诉。

    专栏
    2021-11-03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着力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广“信易贷”平台应用,9月23日,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银保监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金融局、天津市工商联、蓟州区人民政府主办,蓟州区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信用协会、天津市企业诚信协会、蓟州区金融局承办的天津市“信易贷”推广接力活动暨蓟州区“信易贷”融资对接会成功举办,7家驻区金融机构和40余家诚信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会上,天津市蓟州区常委、副区长张建宇同志出席此次活动并致辞。张建宇同志表示,加快推进“信易贷”工作,对于推动全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助推“诚信蓟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宣传推介;金融机构要增强精准服务能力,提高企业融资便利性;中小微企业要在享受“信易贷”便利的同时不断提升诚信意识,主动诚信守法、主动信用承诺、主动报告风险。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对国家推动“信易贷”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对天津市在推广“信易贷”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并介绍了进一步完善信易贷平台服务功能的举措,表示将大力支持蓟州加快深入信易贷工作,共同服务好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对“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功能、信贷产品服务、投融资服务、征信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随后,农业银行蓟州支行、邮储银行蓟州支行、农商银行蓟州中心支行分别介绍“信易贷”惠企产品,三家“信易贷”获贷企业代表分享了获贷感言。  活动中,参会银行代表与各企业家进行了热烈交流,对接企业需求,服务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蓟州区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同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相结合,线上大力宣传“信易贷”平台,累计注册企业371家、融资7.48亿元;线下联合农商银行蓟州中心支行积极推进信用贷款工作,成功为多家中小微企业融资6.41亿元,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蓟州区将充分融合“信易贷”平台、银行网点做好线上线下“信易贷”宣传工作,通过上门走访服务、微信群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充分向企业宣传注册“信易贷”平台的流程及优势,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为蓟州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信用保障,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

    专栏
    2021-10-12
  • 记者24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根据通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一方面,“挖矿”活动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高,对我国实现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来较大影响,加大部分地区电力安全保供压力,并加剧相关电子信息产品供需紧张;另一方面,比特币炒作交易扰乱我国正常金融秩序,催生违法犯罪活动,并成为洗钱、逃税、恐怖融资和跨境资金转移的通道,一定程度威胁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通知明确,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通知指出,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

    专栏
    2021-10-12
  • 共:157条